一日做六個呢D已經唔係援交la...叫高鐘先至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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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自2010年3月24日蘋果日報] 警方去年展開「鉛芯」行動打擊網上賣淫活動,揭發一名青年在社交網站結識兩名少女後,夥同友人游說她們援交賣淫,從中抽取五成肉金。其中一名少女被男友游說接客的五個月來,共賺得 10萬元肉金,雙方終因拆賬不勻鬧翻。涉案兩名淫媒昨在區域法院受審。
兩名被告黃智勇及李寶明,均 20歲,報稱無業。兩人被控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、控制他人賣淫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等八項罪。黃承認其中六罪,李否認控罪開審。
事發去年 3月至 8月間,控方指李寶明在網上先後結識兩名年輕事主X及Y。現年 22歲的X昨供稱,去年 3月在「 you love」交友網站認識李,其後到李的太和邨家中認識黃智勇。對方游說X傾談色情電話,酬勞 500元,但傾了兩次電話,X均未獲酬。
拆賬不勻 少女報警
至 3月尾,兩被告游說X援交,X初時拒絕,卻遭威嚇會將其身份證資料放上網,X惟有就範,翌日被帶往接客。李替X在網上貼上其他少女相片賣廣告,化名 YoYo或 Melody。
X供稱,李先在網上跟客戶聯絡,取得電話後,便由黃陪她往接客,肉金 1,000元,收錢後交予兩被告再拆賬。
兩人原承諾五五分賬,但有時沒有給她應得的報酬。她首次接客後,四日內再接客 13人,有一次遇上警方卧底喬裝嫖客,惟交易告吹。X其後因拆賬問題與被告鬧翻而遭恐嚇,於是報警。
另一名事主Y於同年 3月在網上聊天室認識李後,發展成情侶。同月底,李游說她做援交少女賣淫,承諾 1,000元肉金五五分賬。她隨即被帶往接客,當日進行三次性交易,僅獲酬 1,200元。至 8月間,Y平均每日接客兩、三人,最多時六人,肉金 1,000至 4,000元,共賺取約 10萬元,亦因拆賬不勻鬧翻。